THE FEMALE QUIXOTE HOMELESS DIARY
travelling all the way down to you.

2009年9月18日

永恆的意義



回台倒數第二天,再度來到馬來西亞的LCCT機場。廣大明亮的機場充滿著來來往往拖著大行李箱的旅客及工作人員們,氣候一如四個半月前,還是這麼的潮濕炎熱,一切都沒改變,反倒是我,變得連自己都認不得自己了。



背包裡還塞著倫敦的LITE報紙,裡面拉拉雜雜寫著一些新聞跟八卦,還有二包紅色包裝的英國道地奶油小長條餅,是我的最愛。但我人已經在千里之外的馬來西亞了。

18個小時前,當我還在坐往LONDON STANDARD機場的巴士上,細細看著窗外一棟棟維多利亞式的建築跳入我的眼前,再飛快地消逝;遠方原本明亮的天空由淺藍色,轉成灰藍色,最後變成黑藍色,夕陽整個消失在城市的盡頭,心好像死了一般,可嘴裡仍不停的唱著"I'M YOURS"這首歌:
So I won't hesitate no more, no more
It cannot wait I'm sure
There's no need to complicate
Our time is short
This is our fate, I'm yours



英國的夜晚總是讓我覺得冷,拿出惟一一件黑色皮外套,穿上。我把陪我一路走來,深藍配豔橘色調的睡袋留在友人家,給未來到他們家借宿的朋友們使用,睡袋上擱著一張手繪的告別紙條;把穿得起了毛球的藍綠色針織毛衣,黑色高領跟破牛仔褲褶好,整齊地裝在邊緣己經脫線的紅色提袋裡,留在機場廁所洗手台那;這些東西跟著我一路旅行至此,它們帶著某部份的我的靈魂以及好或不好的回憶,我在心裡向它們告別,也向過去的自己說再見。喜歡用這種默默退場的方式留下足跡,而我畫下的究竟是句點,還是另一個故事的開頭呢?

這段旅程中,我總是希望能留給半途遇見的朋友們一個深刻的印象,像一個任性的小女孩高喊著:「不要忘記我!」但其實我是在提醒自己,不要忘記對方。總是熱情的說笑著,刺探對方的反應,也許激起了一點火花,也許什麼也沒有影響,但我不在乎,過程永遠比結果重要。

這次在倫敦只待了一天一夜。買了ONE DAY PASS,跑去看了倫敦塔,倫敦橋,大笨鐘跟白金漢宮。不知道為什麼心裡總是蒙著一層濃濃的哀傷,揮不去。坐在白金漢宮前的公園裡看著黑天鵝跟黑白色羽毛夾雜的小天鵝,默默在心裡想著醜小鴨的故事,我長大了,而且我還學會什麼叫作愛,愛就是要勇敢的表達,然後讓它自由飛翔。

站在梵谷、莫內跟達文西的畫前面觀察著他們的筆觸,都說「看畫要從它還是一張白布時看起」,我猜想著百年前當他們在畫這些畫時,是由哪邊開始下筆,看著看著就發起痴來。

我就像張白紙似地開始旅行,每遇見一個人,便或深或淺地在我身上留下一筆印記;而越接近終點站,身上揹負的回憶便越發沈重,壓得我喘不過氣。



走在大英博物館門口的灰白色大理石階梯上,這裡還是一樣人潮洶湧,門口左邊的熱狗攤販也還是傳來陣陣奶油炒洋葱的香氣,眼前的每個人都帶著你的臉,你的影子,但我聽不見你溫和的嗓音,那都不是你。坐在TUBE裡,經過了一站,又一站,不知道該去哪裡。沒有你的地方,一切都顯得如此沒有意義。你說你最喜歡秋季,於是我猜想在你粗獷不修邊幅的外表下,有著一顆敏感哀傷的心,即便你隱藏得很好。我們是如此的相似又是如此的不同,但我知道我們的心曾經很靠近。



倫敦是那麼的大,那麼的複雜,來來往往的人們遊客那麼多,塞滿了大街小巷,我是那麼討厭人多的地方,卻不知道為什麼對倫敦免疫。維多利亞式、巴洛克風的建築群充滿著我的眼睛,這個小花園、那個小街角、這牆邊上還留著大大的亂七八糟的插畫,SOHO區裡每間店都是那麼的有個性,在我的眼光看來二手貨永遠是極品,不論是家飾、衣物或配件,不過要配出自己的風格挑戰著個人的品味。而這裡的店家把幾十年前曾流行一時的彩色幾合圖案洋裝穿在展示模特兒身上,頭上是一頂黑白相間紳士帽,腰間繫上一條黑色絲巾再搭上一雙皮革及裸靴,個個有型。利物浦街附近又是摩登的都市建築,大尖頂加上個藍綠色的大胖肚子,活像一個等待發射的火箭太空梭似的;股票市場大樓一樓天花板則佈滿著鐵製的黑色大叉叉,遠看好像許多電動風扇,按一下開關就可以振動全球的股票市場。

站在大街上等著機場巴士,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我大口大口的吸著華沙買的細煙,需要一點勇氣才能支撐下去。

這裡絕對不會有人認識我的,我心裡想。絕對不會有人衝向我,大喊我的名字,我告訴自己。

上了巴士,看著窗外一對中國母女擁抱告別,媽媽大力的伸出細瘦的雙手大力的抱著女兒,拍拍她的肩頭跟背,然後轉身上車,女兒在巴士外不停的揮著手張大了口喊著什麼我聽不見,大概也是再見!保重!之類的。

想起第一次向你告別,我羞怯地說:「抱我一下吧!」你抬了一下左眉角,然後輕輕卻緊緊的貼著我身體的曲線,抱住我,我們是如此的契合。我聞著你灰色毛衣上洗衣精的香氣,心裡想著:「該停了吧?」但你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大手穿過我的背包,溫柔的撫摸著我的背部。我們隔著毛霧玻璃仔細端凝著對方,猜測著彼此的心思與臉龐,卻怎麼看也看不清楚;我們在將愛不愛的是非題之間猶豫游移,不論走哪一步都對,都不對。

第二次告別,我像隻負氣小鳥,飛快的啄了你緊閉的雙唇,都還感覺不到那該是溫熱的嘴唇,便頭也不回的轉身離開。我知道我不會再回來,這將是最後一吻,而我還想沈浸在你溫熱的氣息裡。原本打算留下完美的回憶卻又忍不住一手毀了它,要知道任何事情一但加入了慾望就會壞事,而我在愛情中總是失去理智。所以EVA吃了那粒蘋果,所以我活該接受處罰,為了難得一見的愛情,心甘情願。

仍舊鮮明的你的影子在這一日裡不停的在腦海裡來回翻滾著,記憶的重量壓得左胸口疼了起來。我們手牽著手到好朋友家裡吃飯,在那個擁擠的小廚房裡第一次看到三個大男孩手忙腳亂的料理晚餐,我們開心的笑著鬧著;在暗夜的海邊升火堆,興高采烈的撿了一堆飄流木,走在銀色月光映照下的沙灘,踩著浪花聲的節奏,回到你溫暖懷裡。深夜,被你用外套毛毯包著嚴嚴實實的我,在陣陣海潮聲伴隨著你與朋友們持續低沈的交談聲中進入夢鄉;手捧著一大杯蘇格蘭黑啤酒,坐在角落的那張桌子,我在昏暗的燈光下,看著眼前的音樂家們用著小提琴跟鼓,合奏出完美道地的傳統樂曲;在清晨無人的山間小屋外看著層層疊疊的高大杉木,遠處白色的積雪,還有屋前的彩色小花園,在這個世界還沒完全清醒之前,我們聽著河水流過,蟲嗚鳥叫。

現在的我還太脆弱,不適合想念你。

喜歡墊起腳尖親吻你,像隻撒嬌貓咪似的賴在你懷裡,沿著肌肉線條,撫摸著你胸前的金黃色細毛,閉上眼感覺你柔軟的褐色鬍渣輕輕騷刮著我的臉,然後用鼻子摩擦你的鼻子,像是企鵝們在打招呼,這是專屬於戀人的肢體語言。而你溫柔又堅定的語調是我的聖經,儘管到現在也還是一樣。我們說了再見。那就是再見了。灰色的心情把遊興一掃而光,分不清這裡是你的城市還是倫敦,分不清這裡是台灣還是英國。

你要我好好享受旅程,讓每個時刻變得特別。「然後妳就會了解什麼是永恆的意義」你認真的說。
但其實,在相遇的那一刻,我們就已經見證了永恆。一個如夢似幻的奇蹟。

再過一小時,我就要離開了。我將會在比你早七小時的未來裡生活,你則在比我晚七小時的過去,你將永遠趕不上我的時間,因為我存在於你看不見的時空裡。而人生中有幾個七小時呢?我問問自己,問問你。你聰明敏銳的眼神會告訴我答案,我們心照不宣。

已經在登機口等待,隨興地坐在鋪著灰底紅花樣的地毯上寫著日記,還是哼著那首曲子的同一段歌詞,腦袋裡仍然裝著令人快樂又痛楚的回憶。相信你會聽見我低低吟唱的歌聲,因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3 則留言:

kbng 提到...

很有感觉的文字,仿佛知道了妳义无反顾背后的原动力.
-来自马六甲的忠实读者

lazyallthetime 提到...

哎...佛曰:不可說,不可說...:)

匿名 提到...

感情沸騰、澎湃的你,天生就是個作家!很想有一天手執你已出版成書的旅遊日記,在街上細嚼。
~香港讀者安琪

張貼留言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